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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水土保持》投稿须知

 
1.来稿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,符合《中国水土保持》的办刊宗旨和刊登内容,不违反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。
2.纯文字稿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,有图表的科技论文可适当放宽。要求文字精炼,内容真实,主题明确,结构严谨,数据可靠。
3.来稿除简讯外,均应有摘要。摘要(可直接引用的短文)的编写用第三人称,一般为报道性的,即简要表明文章的主题及内容梗概,提供价值较高的信息,切忌把前言、引言或常识性内容写入摘要。
4.主要参考文献按正文引用的顺序(正文引用处用方括号标注)在文后列出。每一参考文献作者不超过3个时应全部列出,超过3个时应写出前3个再加"等"字。文后所列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为:
[序号] 作者 .文献名(成书名). 刊名(专著时应著录版次,出版地,出版社). 年份(专著为出版年), 卷(期): 起止页码。
5.来稿应尽量符合本刊的编排格式。文章的编排顺序为:题名、作者(单位、地址、邮编)、关键词、摘要、引言(或前言、序言、概述)、正文、致谢、参考文献、作者简介(主要介绍第一作者:姓名、出生年、性别、民族、籍贯、职称、学位、研究方向或从事的主要专业工作)。
正文标题的编号采用 1,1.1,1.1.1等(顶格写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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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来稿文责自负,本刊对稿件内容引起的一切纠纷概不负责。以集体作者署名的稿件,请注明主要执笔人姓名。
10.文中有图表的,应先见文后见图表,图幅不宜超过半个页码,图中内容应清晰,表格采用三线表,图、表应分别按在文中出现的顺序进行编号。
11.照片稿件要求紧密结合当前工作,色彩鲜艳饱和,层次丰富,构图匀称,反差适度;封二、三宜成组报道,封面、封底照片须有一定艺术性。来稿需附照片说明,如需退稿请注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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